2018年7月26日 星期四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主旨:「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2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094500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24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9450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林惠君小姐(電話:02-77366225)。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辦理「第七屆學藝競賽」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