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 星期四

「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資 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 法」、「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 法」、「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 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分析師 賴義翔
電話:049-2245361#2151
電子信箱:davis20403@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計資字第1080041952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來函影本 (376480000A_1080041952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80041952_ATTACH2.xlsx)

主旨: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制定公布之「資通安全管理法」及107 年11月21日訂定發布之「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資 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 法」、「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 法」、「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 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訂自108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7年12月5日院臺護字第1070217128B號函辦理(如附件 )。
二、 為利送審之時效,並確保資通安全管理法順利施行,本府將視所屬機關 、學校實際資訊系統管理及使用情形,依新訂定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3條第2項至第5項規定,預先提出資安責任等級分級報行政院核定(如附件2),如貴校就本府擬定之分級內容有其它建議,請務必於本年度2月23日前,函知本府,俾利彙整報院核定作業。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計畫處(資訊管理科)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辦理「第七屆學藝競賽」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