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 星期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許子云
電話:049-2222106分機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yunyvo@yahoo.com.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697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480000A_1080069713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80069713_ATTACH2.odt)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3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4058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國教署擬於108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限:108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該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四) 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學前教育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 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有意願之教師請於108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j184@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辦理「第七屆學藝競賽」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