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 星期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央分團輔導員遴選」簡章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全良泓
電話:049-2562609
電子信箱:axok4710@web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輔特字第109012096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遴選簡章 (376480000A_1090120960_ATTACH1.odt)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央分團輔導員遴選」簡章1份,請貴校推薦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58823號函辦理。
二、 有關中央分團輔導員遴選相關事項,擇要說明如下:
(一) 輔導員遴選人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央分團置兼任輔導員8至10人,行政資源組兼任輔導員4人、課程教學組兼任輔導員4至6人。
(二) 報名方式及期限:
1、 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推薦方式:請備妥推薦報名表及相關證書影本,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至「54046南投縣南投市仁德路200號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林瑞文先生收」,聯絡電話:049-2390773轉285。推薦表如簡章後附,或至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行政公告」處下載(網址https://www.aide.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以A4格式印製。
(三) 兼任輔導員聘期於109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得續聘之。
(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接受推薦後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談,推薦之人選經本署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五) 輔導員權利及義務:
1、 權利:擔任中央分團兼任輔導員者,以部分時間公假支援方式,從事輔導團業務工作,每週得減授課四節。
2、 義務:
(1) 經錄取後,應依規定參加國教署及所屬分團之培訓。
(2) 應出席所指派之相關團務及聯繫會議。
(3) 應遵守保密義務,對於個人資料或機密案件均不得洩漏。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水里鄉公所(附幼)、南投縣名間鄉公所(附幼)、南投縣竹山鎮公所(附幼)、南投縣信義鄉公所(附幼)、南投縣南投市公所(附幼)、南投縣埔里鎮公所(附幼)、南投縣草屯鎮公所(附幼)、南投縣鹿谷鄉公所(附幼)、南投縣集集鎮公所(附幼)、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各私立幼兒園
副本: 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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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