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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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2159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480000A_1090215917_ATTACH1.pdf、376480000A_1090215917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發展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9月11日教研原字第1092500429號辦理。
二、 檢附該院來文、需求說明及推薦表各1份供參。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