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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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2680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268048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268048_ATTACH2.pdf、376480000A_1100268048_ATTACH3.pdf、376480000A_1100268048_ATTACH4.pdf、376480000A_1100268048_ATTACH5.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重要內涵」、「教師法制度變革解析」各場次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5446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各場次研習,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差)假暨差假期間所遺課務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假別核給及課務排代等事宜。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仁愛鄉合作國民小學除外)、南投縣仁愛鄉德鹿谷國民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