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 星期五

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2條、第22條之1條文函文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候用校長 王伯廷 
電話:0492222106#1318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bachmi2001@web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171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80017199_ATTACH1.pdf 1080017199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2條、第22條之1條文函文,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1575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有關學生就學權利修正條文如下:
(一) 第22條之1:「(第1項)外國人來臺就學,於居留期限屆滿前,有必要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移民署申請延期。(第2項)依前項規定申請居留延期經許可者,其外僑居留證之有效期間,自原居留效期屆滿之翌日起延期六個月;延期屆滿前,有必要者,得再申請延長一次,總延長居留期間最長為一年。」
(二) 相關問題請逕洽內政部(承辦人:翁靜如視察;電話:02-23889393分機2556)。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辦理「第七屆學藝競賽」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