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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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1679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80016791_ATTACH1.odt 1080016791_ATTACH2.pdf)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14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157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要點全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1571C號函辦理。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