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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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000529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相關補助申請表件、補助辦法 (376480000A_1100052939_ATTACH1.odt、376480000A_1100052939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有關110年申請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修習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乙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028734號函辦理。
二、 依據「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定,旨揭身分修習經教育部認證之非正規教育課程,可檢送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學費補助。
三、 本案申請程序及時程如下:
(一) 終身學習機構請於110年3月15日前初審彙總申請資料,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複審通過後,於110年4月30日前檢具申請表件及領據報教育部辦理請款及轉撥學員本人等事宜。
四、 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http://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http://lldc.nou.edu.tw/part_3_7.php)查詢。
五、 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供參。
正本: 南投縣貓羅溪社區大學各分校、南投縣濁水溪社區大學各分校、南投縣水沙連社區大學各分校、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南投縣各鄉鎮市公所、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