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 星期五

110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科員 郭芸丞

電話:049-2222106轉1379

傳真:049-2241648

電子信箱:decarboxylate@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527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0005273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00052736_ATTACH2.pdf、376480000A_1100052736_ATTACH3.pdf)


主旨: 函轉辦理110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一案,請各校積極宣導並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27275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三聯關係,獎勵其對教育實習優異貢獻,教育部前以110年2月18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08545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在案,並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辦理報名、審查等作業事宜。

三、 茲摘述本要點注意事項及辦理期程:

(一) 本要點第3點第1款報名甄選截止為每年5月15日前。

(二) 本要點第5點第1款個人參選取消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需有3年指導及輔導經驗;同點第2款團體參選不限組成模式。

(三) 本要點第6點第1款推薦單位包括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同點第4款第3目至第6目,個人參選及團體參選之推薦資料規格須另附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一張。

(四) 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組成「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小組,並請於報名甄選截止日前函送承辦學校「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推薦人選,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連同評選結果會議紀錄。

(五) 請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積極宣導本獎項活動、鼓勵學校人員(擔任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參與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遴選推薦作業。

(六) 教育部預定110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另由教育部辦理頒獎典禮公開頒獎表揚。本要點電子檔及參賽資料表件業已公告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四、 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專案計畫助理莊于娜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1113 、電子信箱:bana0722@cc.ncue.edu.tw)。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辦理「第七屆學藝競賽」活動

  南投縣政府 函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葉舒婷 電話:0920928025 電子信箱:t312@eipmail.nantou.gov.tw 受文者:南投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1...